医生姐姐开门
叫我看看你
她说你还小
能把妈妈肚子当泳池
游来游去
我进来后你就静静的
让我看你小小的头
像马蹄声一样的心脏
两颗像LED灯的小眼睛
医生说你很乖
安静地让爸爸看你
我出去后你又安静不下来
带回的医生帮你拍的照
只见到你的腿
16 Sep
拍照记
2 Apr
葬礼的衬衫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只是当时正好是深夜,煤气炉上的水烧滚了,我手中的烟还没抽完就睡着了,煤气炉的火被水壶溢出来的水淋熄,而我屋里的窗都没开。我在浓烈的煤气味弥漫的屋子里还能像婴儿般酣睡,应该是拜之前那半打啤酒所赐。就在这种要命的情况下,我手中的烟掉在地上。对已经充满每一个空间的煤气来说,烟头掉在地上所溅起的那一丁点儿的火花,已经很足够了。
煤气爆炸把我屋子里的一切包括我都摧毁时,我完全没感觉,甚至爆炸的声响也没听见。
那天夜里的巨响,像平安夜里的钟声,把附近居民都唤醒了,他们都见证了我的死亡。消防车与警车的笛声、还在持续燃烧的烈火、聚集在街道看热闹的喧闹的人群,感觉上就像是一场盛大的欢送会。
当时的我,被爆炸时的冲击力抛在有如烤炉般的屋里的某个角落。我的身体有些部分看起来有点像丢进炭火里烤焦的番薯。拨开焦黑的外皮,松软的薯肉还在微微地冒着烟。而我的头已经分不出来是面朝上还是朝下,脸孔和后脑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分别,头顶有微弱的火在燃烧。
“他一向来没什么跟人打交道,我只知道他一个人住而已,而且好像都没什么人来找过他。”邻居甲说。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她有一颗长着细毛的痣在左耳垂附近。而我,怎么想也想不起,她到底是住在我家左边右边,上层楼还是下层楼。可能她是住在对面的那栋公寓也说不定。
在人群散去后,我坐在被烟熏黑、没了马桶盖的马桶上,等待天亮。到处都湿漉漉的,像刚下过场大雨,大雨打在我焦黑的躯体上。我也不晓得,现在除了等待之外,还可以做什么。想大便也没什么便意,而且抽水马桶也被炸坏了。
离天亮还有两个小时,在我还没察觉的时候,我坐在马桶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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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去年的哪一月里,我出席了一个葬礼,一个在大学里认识的朋友的葬礼。印象中并不太熟的朋友,应该是朋友的朋友吧。也忘了为何会出席那个葬礼,只记得那是多风的一天。虽然多风,但我却流了很多汗,像全身皮肤在哭泣般的流汗。出席葬礼很容易让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特别是在火葬场猛烈的火烧着沉重的棺木和里头的躯体时,所以我就流汗。流汗可以让我确定我的身体机能还在操作着,我可以感受到汗湿了衬衫的不舒适感。我能感觉到我还继续活着。
那个朋友在某个喝了酒的晚上,开车开进了山谷里。他有两个小孩。他的妻子在他的车子被吊上来时哭得死去活来,反而在葬礼却沉默得吓人,她在葬礼里整个过程都没露出什么表情。感觉上她好像少了身体内某处重要的器官而还继续活着。
当天回到家后,就把那件汗湿了的衬衫拿去洗衣店洗。隔天从洗衣店拿回那件衬衫后,就一直挂在衣柜里,没再穿过,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自从那次的葬礼后,我就偶尔会在街上遇到那个朋友的妻子,半年里见到她四次,而之前从来都没遇过她。所谓的遇见,并不是面对面的碰见,而是有一段蛮远的距离,我从人群中认出她。她还是带着葬礼时的那副表情,虽然街上的大部分人都有类似这样的表情,不过她的更深刻,让我一眼就认出来。
每一次遇见她后回到家里,我就会想起那件在她丈夫的葬礼时穿的衬衫,然后打开衣橱,那件衬衫还是像在等待什么似的挂在那里。一直到第四次遇见她后的一个周末,我把一些没再穿的衣服,包括那件衬衫,一起捐给附近的老人院,过后就不曾再见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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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天相识
一起把倒下的树扶直
整理叶子
试着让人们感觉葱绿
当火葬场升起烟
我亲吻树下褐黑泥土”
我中学时期写过这样的诗送给一个女生,一个怎样看都不像有读过诗的女生。后来这女生转校,转校不到一年后,她在某个炎热的午后,因海上的意外事件溺毙了。送诗给她之前没跟她说过话,送了诗后也一样。只记得有一天中午,她蹲在路边绑鞋带时我经过她身旁,看见她粉嫩后颈上的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获知她死去的那天下午,天气很闷热,我睡了一觉,感觉不是很舒服的一个午觉,全身因出汗而感觉黏黏的。那时,我发了一个梦,梦里她在路边绑鞋带,我依然经过她身旁。当后颈上的汗珠在闪闪发亮时,我弯下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可能是第一次经历跟我有关系的人死去的事,造成荷尔蒙失调,才会发这样充满淫意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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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把眼睛睁开时,发现自己是在户外。太阳很晒,而且没什么风。
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开始觉得热。不止是热,而且还有把干树枝丢进火堆里烧时那种“叭啦、叭啦”的感觉。
这好像是条上山的路,有曾来过的印象。我想起,这是去在山上的火葬场的路。我还记起上次来时风很大,像厌烦着什么般从身后吹来,汗湿了的白衬衫被风吹得紧贴在整个背上,怪不舒服的。
这次,虽然热得“叭啦、叭啦”的,但却没有流汗。从把眼睛睁开开始,就发现有股奇怪的味道。那味道好像一直跟着我,我走到哪里都会闻到。又或者说,四周围都是那味道。
我低下头,发现我穿着已捐给老人院的那件衬衫,衬衫上还有刚洗过的洗衣肥皂味道。
4 Feb
The Moral of The Story is…之《打擂台》
“当今的武打片,过多的,是炫耀的特技制作;而缺乏的,是武术精髓的体现。所以,很感谢《打擂台》里的老武打明星们用真实功夫的展现,诚意向影迷们致敬与回报。“
”很能打原来是寂寞。英雄暮年的老将们青春年华随着岁月流失,只留下美好与苦涩交织的回忆,那,就是赖着活的寂寞。“
觉得很遗憾,其实有很多不错的港片,都没在大马上映(其实《打擂台》只是部不错的港片,并没有很好,而《叶问2》是并不理想、《精武风云》是挺烂的)。
大马的观众们,一直以来都被喂养那些不汤不水的商业港片(说是商业也娱乐效果诚意欠奉)。是因为大马片商怕不卖座不引进大马而造成大马观众观影品味变差呢?还是因为大马观众观影品味不够好所以大马片商才不引进大马怕不能赚钱?嗯……,该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问题吧^^
P.S:原来,戏里完全没打戏的陈惠敏是当时与李小龙齐名的高手,当时流传这样的一句话:“脚就李小龙,拳就陈惠敏。”
23 Jan
The Moral of The Story is…之《Taken》
“外面的世界极度险恶,若没有一个当过特务的老爸,最好听话点,别一直在外头野,”(所以这部电影应该要强制播给全国的女中学生看^^)
“以复仇为主题的电影,最好是干脆一点,见到坏人就毙了他,婆婆妈妈考虑什么人性道德之类的,就甭复什么仇了。”(所以主角二话不说,乱刀剁蒜式地宰了一个又一个坏人,多么的大快人心啊)
还有:“要听爸爸的话、要多给老爸打电话、不要让陌生小伙子搭讪、不要跟作风大胆的女同学来往”
看了后才知道,原来这部电影是法国著名导演卢克·贝松编剧的,怪不得那么爽快俐落。
非常怀疑导演有个不听话又爱出去鬼混的女儿,所以才拍这部电影来教育(威吓)女儿,外面的世界有多险恶,坏人有多没人性。
还有,听好了齐秦,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精彩!
9 May
他躺在旅馆的床褥上
2 May
从黑暗边缘走向阳光
别人都认为不怎样的电影,你却喜欢,就会有窃喜的感觉。我说的是《Edge of Darkness》,很久没拍动作片的Mel Gibson的新作。
比较现今动作片的养眼程度,这部电影显然不合格;论惊悚阴谋论电影所需的逻辑精细剧情曲折程度,黑暗边缘也不太合格。不过,对我来说,这是部好电影,比一般烧钱的动作片来得有诚意。
丧女之痛,冷静地调查女儿死因,到最后举枪处决了害死她女儿的坏人,Mel Gibson的演出,让人挑不出毛病。这也让人担心,好莱坞里能撑得起戏的动作片男星,已青黄不接了。
喜欢电影的其中一个隐喻:克雷文对女儿的死,有很大的愧疚与自责。他回忆起女儿时,女儿都是以小时候的样子出现,一直到他为女儿复仇后,躺在医院垂危时,回忆中的女儿才已成人的样子出现。当中蕴含的,很深很深。
电影取名《Edge of Darkness》,但最后,他们父女俩一起走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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